各单位、项目主持人: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提高项目研究的时效性,及时跟踪服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院办通〔2020〕15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横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修订)》(院办通〔2022〕15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办通〔2015〕40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安排,现启动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类别
1.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结项(2022年省重大项目除外)。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一般项目、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应结项。
3.校级横向项目
项目按计划完成或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4.校级科研团队
2020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项目,原则上应结项。
二、结项成果要求及后续经费管理
1.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密切相关。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录用通知、清样稿、网络首发等不予认定。论文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高水平外文期刊提供检索报告。
未标注项目号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未按申请书完成目标任务的,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结项不予通过。
2.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结项后,结余资金1年内由项目组继续开展项目后续研究工作;1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三、结项提交材料
1.纵向项目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1式2份或《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1式1份,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后,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
自2022年起省教育厅启用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在系统申请结题后自动生成项目结题报告书,请拟结项的2022年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主持人登录服务大厅(http://srp.ahjzu.edu.cn/public/noticeIndex),选择高校科研计划编制--项目结项登记,按要求填写信息,选择“暂存并下载结项报告”导出结题报告书,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后,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1式2份,白色铜版纸封面。
结题成果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
结项报告的经费决算页需财务处审核盖章,请项目主持人登录财务系统打印项目收支明细表(登录财务系统--切换系统“数据查询中心”--财务报表“项目收支明细账”),于12月18日至20日携明细表及结项报告至财务处审核盖章。
到期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纸质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表至科研处507办公室,并在学校科研系统提交结项申请。
联系人:江雪5777663。
2.横向项目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横向项目结项申请表》、《委托单位验收意见》或委托方验收凭证、经费使用记录(财务处盖章)、有关研究成果等其他材料,纸质材料1式1份报至科研处506办公室,并在科研系统提交结项申请。
联系人:李旭光5777683。
3.校级团队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验收报告》1式3份,项目收支明细表(参考纵向项目),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
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纸质验收材料或延期申请表至科研处509办公室,并在学校科研系统提交验收申请。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王韬远企业邮箱。
联系人:王韬远5777673。
四、学校科研系统办理结项申请流程
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办事大厅--教科研一体化平台--个人科研项目--操作栏选“业务办理”--申请结项,在“结项报告”处将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含成果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并提交。
附件1.项目结项申请模板
附件2.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