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主持人: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提高项目研究的时效性,及时跟踪服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院办通〔2020〕15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类别
1.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二、相关要求
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密切相关。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录用通知、清样稿、网络首发等不予认定。论文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外文期刊提供检索报告。
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
未标注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未按申请书完成目标任务的,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结项不予通过。
三、提交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1.提交纸质材料
《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或《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1份,与成果附件一起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
项目负责人需在财务部门打印项目收支明细表,按照明细表规范填写项目经费决算页,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盖章。
纸质结项材料由各二级院(部)汇总并报送至科研处507办公室。
2.科研系统办理结项申请流程
请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办事大厅——教科研一体化平台——个人科研项目——操作栏选择“业务办理”——申请结项,在“结项报告”处将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并提交。
联系人:江雪 5777663
科研处
2024年5月21日